科技企业孵化器对于区域创业的水平提升是否有促进作用

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区域创新创业的影响

政府的行为与政策变量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很复杂、难预测,是最直接的外部因素,这点学界已成共识。

行政干预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得到了“市场失灵理论”和“行政干预理论”的支持。

具体实践中,政府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可发挥正外部效应和创新资源集聚效应,能实现激活区域创新水平的目标

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在创新过程中产生的信息、知识、产品等会对其他企业、研发机构、消费者甚至整个区域发展产生正向外部性影响。

因此,要激励这批科技企业加大自主研发力度与知识外溢速度,需要政府采取适当的政策优惠。

在人才激励与引进、税收减免、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科技企业支持,以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区域企业创新的辐射作用。

另一方面,科技企业孵化器可实现区域创新资源集聚与整合。

在资源基础理论的框架内提出我们的研究假设。根据资源基础理论,如果资源有价值、罕见、不完全独特和不可替代。

资源基础理论可作为通过初创企业孵化过程解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研发贡献的一种手段

许多研究人员采用了这一理论来描述TBIs在企业创建和推广中的作用。

这些研究人员将技术商业孵化视为一种为孵化提供有形和有形资源的机制。

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对区域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具有环境保障作用,能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对创新创业的提升提供环境保障。

实践中,公共政策具有导向功能,科技企业孵化器旨在为创新提供全方位的环境支持,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目标、举措以及保障措施都作出明确规定。

从宏观大局上对创新活动予以支持。为创新提供全方位的环境保障。

这种保障主要囊括了基础设施建设、税收支持、财政投入、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体制保障等各个方面。

通过为创新活动提供环境支持,解决创新主体的后顾之忧,促进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从而提升区域创新创业水平。

具体而言,科技企业孵化器能吸引大批科技创新人才,在孵企业也越来越成为留学生和毕业生的创业首选地;

与此同时,科技企业孵化器可培育出一批高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初创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基础设施服务、市场咨询。

节约企业经营成本,进而增加了企业创新的投入可能性。

综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能吸引大批科技创新人才,增加了在孵企业的社会资本,在社会网络资源更丰富

科技企业孵化器在中国经历了三十年多年的长足发展,凭借其自身的社会关系网络资源,凝聚和积累了大量的创业要素。

二〇一八年,全国科技企业孵化器提供企业场地面积13192.9万平方米,比二〇一七年1235.5万平方米。

科技企业孵化器整合创业要素,激发区域创新创业活力。

其中的创新创业要素包括高端创新创业人才,与此同时还包括高科技上市企业的孵化暖房。

中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还积极参与到国际科技企业孵化的对接合作中,为在孵企业提供最前沿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

在《上海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中,上海市政府积极鼓励本土高科技企业孵化器骨干企业开展国际合作。

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在海外建设、收购。

例如,上海的“中以创新园”项目二〇一九年与以色列开展交流,并在上海市普陀区设立孵化基地,建立起以色列与中国创新技术引进和创业人才吸引的纽带。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一种机制,可以为基于技术的初创企业创造支持性的创业环境。

技术型初创企业。

科技企业孵化器旨在为初创企业的创始人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通过弥合知识差距

以使后者能够实现产品构思、创新、产品开发和营销,从而实现成功的创业。

开发和营销,从而使初创企业成功崛起。

因此,它们是一种创新的发展工具。

企业孵化器是从事培育新企业创建过程的组织的过程,因此被誉为促进初创企业发展的重要工具。

从创业实践看,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区域创新创业影响明显。

根在二〇一四年底,中国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已超过1600家,进入孵化器的企业存活率在85%以上,而没有进入孵化器的企业存活率不到50%。

由此可见,“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创新创业有重要意义

综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创业个体和组织提供优质的创业服务,并且实现创业要素的整合。

科技创新的技术产出具有相当广泛的用途,尤其是共性科学技术,可以在其他多个行业得到应用。

因此,单个企业不愿意投资于共性技术研究,增加了单个企业或研究机构“搭便车”动机,往往导致共性技术研发投资不足,阻碍技术突破进程。

科技创新的技术产出是处于“竞争前”阶段并具有“通用性”的技术,产业应用前景广阔。

与此同时,一旦技术研发完成,创新活动进入专有产品技术开发和市场开发阶段。

如果未能处理好创新主体间利益分配关系、知识产权分配以及后续保护,则会限制技术的扩散与共享,也会限制长期开展研发工作的积极性。

科技企业孵化器以服务于科技企业为主,科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区域经济发展、创新创业有外部性影响,本研究引入外部性理论

旨在探讨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能够通过知识外溢、产品输出、信息的空间流动等途径。

发挥其“创新极”、“增长极”的辐射作用,带动整个区域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区域竞争力。

外部性理论为政府扶持、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

具体讲,一方面,科技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会产生正的外部性。

体现在其科技创新过程中产生的信息、知识、产品等会对园区内其他企业、研发机构、其他生产者、消费者甚至整个区域发展产生正向的外部性影响。

信息、知识等公共产品对其他主体产生的正向溢出效应,是由科技企业承担的生产成本

另一方面,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政府科技投入的手段之一,能够以小范围内的人才、产业、资源的集聚,为区域创新创业活动带来正向外部效应。

其通过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市场咨询、资金保障,扶持处于发展早期的创业型科技企业尽快适应市场竞争,加快产品研发及商业化进程

一定程度上营造了区域创业氛围,搭建了创新创业交流平台,进而吸引更多的科技型企业加入,对整个区域经济发展都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