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空间咨询 13979339109(刘先生)13340038700(周先生)
活动场地预定 13979339109(刘先生)13340038700(周先生)
路演咨询 13979339109(刘先生)13340038700(周先生)
工商注册 13979339109(刘先生)13340038700(周先生)
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7年第24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为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以及相关税收规定,现就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二、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证书有效期内自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三、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汇算清缴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履行备案手续,同时妥善保管以下资料留存备查: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
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具体格式见《工作指引》附件2);
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本公告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16年1月1日以后按《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本公告规定执行。2016年1月1日前按《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上饶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招商中
欢迎您的入驻!
一、入驻优惠政策
✓ 免租金
✓ 装修费、物业费、水电费补贴
✓ 纳税高额奖励
✓ 高层次人才政策激励
✓ 创业贷款贴息
✓ 专利奖励政策
✓ 科技创新主体奖励
✓ 创新研发平台补贴
✓ 重点企业享受“一事一议”的优惠政策
✓ 入驻企业发展壮大后,根据高新区政策优先提供土地、厂房支持,继续提供税收奖励等支持%
二、孵化器特色服务
● 基础服务 为创业人员和初创企业提供场地免费入驻、工商注册代理、财务代账、企业管理、政策咨询、行业交流与培训、人才招聘、办公软硬件及场所等配套服务。是创业者实现低成本、高效率、保姆式服务的最佳创业平台。 ● 信息服务 包括科技信息、经营管理、技术进步、投资方向、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提供与政府、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投融资、经济技术、财务法律事务,为新创企业引进投资机构、管理顾问公司、培训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技术创新机构等各类代理服务机构。 ● 技术服务 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利用数据存储、互联网技术,收集省内外各类信息,纳入数据库,向孵化器内部企业提供查询平台、技术转移服务、需求支撑平台、专家平台、市场服务平台,整合内外部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及技术价值。 ● 人才服务 包括帮助新创企业建议并完善管理团队、研发团队等,引进企业管理人才,建立各种企 业管理制度,开展劳务、保险、人 事等咨询服务。通过举办各种讲座、报告会、培训班等。 ● 投融资服务 孵化器只设有600万元的种子基金,及与杭州微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1000万元投资基金,共计1600万元,为成长优秀的入孵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 ● 知识产权服务 为入驻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专利)检索、查新、管理服务等,帮助代理申报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专利服务,以及专利转让、实施许可等。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组织专业知识讲座等。 ●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搭建科技成果转移平台,开发专家人才库、专利和科技成果库、企业需求库、用户信息库等信息存储机制,通过搭建自主化、互动性、主导式的数据更新维护机制,实现多种渠道、多种方法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支持、科技信息交流。
三、咨询热线
周女士✓:13397031297
刘先生✓:13979339109
周先生✓:13657931115
点击立即提交,我们将获取您的信息和联系方式,或者使用邮箱发送您的需求到69855875@qq.com。
通过点击提交,我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制度保障您的个人隐私不被泄露,包括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使用及传输您的信息。